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祝贺你们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相信你一定还记得,在你经济拮据、面对高额学费手足无措的时候,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无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同时提醒大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毕业后1-2年宽限期内的贷款利息将由你们自己承担,宽限期过后将进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请按照规定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逾期90天以上者,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不良记录处理。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付息日,希望你们能高度重视,在此日期之前请主动与生源地资助办公室及银行取得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开始运行,你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你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办理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你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这里提醒你按约还本付息,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给你生活、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个人信用数据库将为你积累信誉财富,为你的生活、事业助一臂之力。
目前,一些贷款毕业生由于自己的疏忽,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以至于在自己的信用档案上留下了不良记录,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买房时遇到了麻烦,方知自己有了不良记录,虽然及时补齐应还款项,但信用记录却不能够及时修改。
请千万别忽略了自己的信用。知道吗?各银行在决定是否放贷、放贷多少,办理信用卡之前都要做一件同样的事——查看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院资助中心为你们发放了相应的还款须知及温馨提示,一切的一切,只为了让您牢记:按时还贷,做一个讲信用,知感恩的人!
请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祝你们成功!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