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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各系(部):

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保密意识,确保试卷安全

按要求妥善保管试卷,加强对涉密人员和考务人员的保密教育,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试卷交印、保管、发放、领卷等接触试卷的环节都要有签领登记,确保试卷安全。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请各系在系部宣传栏中醒目张贴《考场规则》(见附件1),并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避免作弊、违纪等现象发生。提醒学生参加考试务必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携带有效证件的须出具《学生考试证件遗失证明》(见附件2),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做好考前培训,合理安排考场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监考员学习《监考守则》(见附件3),明确职责,强调纪律,但凡担任监考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或请假,特殊情况需调换或请假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考核形式不同的科目不得安排在同一考场,同一门科目考场如不能错开安排座位的,可采用A、B试卷。每场考试须按规定表格在考场门外张贴《考生名册》(见附件4),要求学生严格按座位号就座。

 

 

四、做好考试工作安排

考查科目的考核须在2018年7月6日(即第18周星期五)前结束,以便学生集中精力投入考试科目的复习。

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各考试周的星期三~星期五进行,其中公共课程的考试科目考核时间安排在星期四下午。第19周的考试科目考核须安排在星期三~星期五(即2018年7月11~13日)进行。

所有科目的期考安排须在教务科研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按要求把期考安排表送交我处教学管理科

五、规范试卷出题、评阅、质量分析及装袋归档等工作

请做好试卷出题、评阅、质量分析及装袋归档等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5)

请及时做好记分册成绩登记、网上成绩录入等各项工作,要求各系(部)于2018年7月17日前,把《考试(考查)质量分析表》(见附件6)以系(部)为单位统一送交我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1.考场规则

2. 学生考试证件遗失证明

3. 监考守则

      4.考生名册

5. 试卷出题、评阅、质量分析及装袋归档要求

6. 考试(考查)质量分析表

 

 

                                      教务科研处

                                   2018年6月14日
 

/期末考试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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