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及部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2018年科研成果按照《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科研工作量认定与计分办法(修订)》(桂建院教〔2012〕24号)进行计分统计。
二、统计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我院教职工获得的署名“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的已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教材/著作、已获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获奖等。
三、进度安排
(一)个人网报(2019年1月4日前)。成果获得者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网址:内网172.16.4.122,外网116.10.197.195),按要求录入科研成果并“发送”到部门。每项科研成果只需一名代表负责填报本院所有人员的科研分值,一般为第一作者(主持人)。
(二)部门审核。成果获得者将填报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交给本部门审核人进行审核。各部门审核人(2019年1月18日前)认真做好本部门科研成果的审核与发送工作(学院领导的科研成果审核由党院办负责)。
1.论文。提交论文原件及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作者-论文名称),检查结束后,论文原件退还本人,论文扫描件电子档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教务科研处高教室OA邮箱,教务科研处将论文扫描件制作成论文集,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2.教材/著作。提交教材/著作原件,检查结束后交教务科研处统一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不退换本人。
3.课题。结题材料及结题证书原件已提交给教务科研处者,本次检查只需提交结题文件复印件备查,尚未提交结题材料及结题证书原件至教务科研处者,需提交结题材料及结题证书原件,检查结束后交教务科研处统一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不退还本人。
4.科研成果获奖及专利。提交获奖证书及专利原件、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作者-获奖类别及等级),检查结束后,获奖证书及专利原件退还本人,获奖证书及专利扫描件电子档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教务科研处高教室OA邮箱。
(三)部门自查。各部门根据审核情况认真填写《部门成果统计自查/检查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1月18日交到教务科研处。
(四)科研成果检查。由教务科研处组织学院检查小组对各部门的统计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0A上公布。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组人员待定。各部门将本部门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按系统显示的顺序排序,待检查小组到部门检查。
附件2.部门成果统计自查、检查表.doc
附件1. 科研分计算文件依据.rar
附件:1.科研分计算文件依据
2.部门成果统计自查、检查表
教务科研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