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现就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请各系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1。
三、采集要求
1.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到所有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特别是不在校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
2.本着以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原则,无任何强制采集要求。
四、采集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系组织学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于1月18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我处教学管理科吴海慧OA邮箱。
联系人:吴海慧,电话:3389812。
附件:1. 《关于做好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教务科研处
2019年1月9日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低版本Excel).xls
(20190107)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