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指派专人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管理工作,并结合审核工作认真检查本部门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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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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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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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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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系根据教务科研处下发的本学期《各系班级及人数信息表》对表中所属专业的班级信息及班级的学生人数进行核对,如有差异立即上报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进行处理。
②教务科研处在课酬核算系统中输入各年级专业的学期学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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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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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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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系教学干事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核查教务系统中本系的各门课程教学任务是否设置完全。教学任务中课时数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制定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划拨课时数设置。
②公共基础部指定专人负责核查本部门开设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是否设置完全。
③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核对教务科研处打印出来的教学任务是否完全。
④各系部审核教学任务的内容包括:班别、课程名称、计划课时数、合班信息、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系(部)、教师等。
⑤课酬计算系统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自动计算教学工作量。由教务科研处将计算结果下发至各系。
⑥各系(部)审教学工作量,并将审核过的最终版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7月3日前交送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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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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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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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务科研处复核教学工作量,将最终统计结果送各相关系(部)负责人签字。
②教务科研处将统计结果上报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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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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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
(一)凡未列入教学计划、未经批准开设的各类课程不予计算工作量。
(二)院级任选课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科研处统一计算并审核。
(三)中外合作班、专本衔接班课酬另行计算。
教务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