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专业设置申报、备案和评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63号)的通知,为确保2012年度我院专业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的基本要求
(一)2012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结合国家和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任务,以及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做大做强做优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工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认真做好就业状况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以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的办学特色、优势条件和投入能力,科学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重点支持高校设置我区14+4千亿元产业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填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信息网络、医药、空间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空白和紧缺专业。
(三)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我院本次专业增设原则上不超过5个。
(四)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专业设置。各系要认真梳理专业建设计划,及时撤销、改造和调整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同时新增急需人才的专业。这类专业申报“撤一补一”,不占名额。教育厅对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不足60人的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采取“撤一加一”(即撤销一个专业才能够申请新设一个专业)的办法,控制新专业数量。对连续四年不招生的专业,应申报撤销。
(五)申报新设或调整的专业材料,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论证分析,须有专业建设规划和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须配备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须具备专业必需的实习实训条件,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及未来3年的专业建设计划。必要时,教育厅将到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实地抽查、现场审核申报专业的条件。
(六)注重拓宽专业口径,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应在专业建设得好、专业办学条件较成熟的基础上设置,申报新增专业不得同时申报专业方向。专业方向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1.不得以其他专业的专业名称作为专业方向名称;
2.专业方向的内涵必须与原开设专业的内涵密切相关;
3.专业方向的范畴不得超出原开设专业的范畴;
二、申报范围
(一)专业备案范围。
1.目录内专业。目录内专业经我厅组织专家评议后,报教育部备案。
2.原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方向。
3.辅修专业。
(二)教育部审批专业范围:高职高专引导性专业目录外专业。
(三)高职高专有关专业设置问题和要求见《关于印发〈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高教〔2005〕123号)、《关于印发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职高专院校自主设置专业范围的通知》(桂教高教〔2005〕122号)和《普通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系部于6月30日下班前填报《2011年度新增专业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至教务科研处OA邮箱。
2.教务科研处于7月6日组织新增专业申报评议会,由新增专业负责人就专业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能力培训等方面使用PPT进行陈述,时间为15分钟。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我院2012年度上报的新增专业的排序,报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上报新增专业。
3.2012年度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专业设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方式。各系(部)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于2010年7月13日前送交教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研处OA邮箱。由教务科研处汇总统一报教育厅,并进行网上申报。
(1)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增设专业申请表(高职高专)》(附件3)(包括新增专业申报或原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方向)一式3份。(请注意今年的申请表有所调整,请一律按新表填写)。
(3)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
附件:
1.2012年度新增专业申报意向表
2.2012年度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 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
3.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增设专业申请表(高职高专)
4.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成员情况一览表
5.普通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6.2011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