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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第四期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点击:

 

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4]87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培〔20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于201712月中下旬举办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第四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且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证书到期时间是20151月至20183月之间的证可以报名参加,不在此时间范围内报名参加的无法办理延期,请慎重报名,报错不予退费)。具体预报名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时间为2天。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现场确认报到及缴费时间:201712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由单位派代表统一报到并缴费。

集中培训及考核时间:20171221-22日(另见课程表)。

(二)培训地点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罗文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其中:

1.现场确认报到地点:实训南楼二楼203培训科办公室;

2.集中培训学习地点:4号教学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3.考核地点:实训南楼附楼二楼或三楼,具体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到确认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报到时需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上交岗位证书原件、11寸彩色免冠照(相片后面标注姓名)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费。各单位收集好相关材料单位可安排人员统一办理),报到时统一交给会务人员审查。
  
注意:发票需要开单位名称的,请带上单位开票信息,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考试考务费等)160元∕人,由我院代收,要求在报到时交清(POS机刷卡交费),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17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参培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选择期次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三)联系方式

1.培训班会务事宜联系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毛老师,联系电话:0771-3371956

2.培训办证事宜联系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陆俊好,联系电话:07715512971
    附件1:2017年第四期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xlsx
       2.见证取样继续教育培训统计表.xlsx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
                              继续教育中心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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