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4]87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培〔20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于2018年1月中旬举办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第1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且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
注意:证书标注有效日期是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之间到期的,并且发证机关为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证可以报名参加,不在此时间范围和发证机关报名参加的无法办理延期,请慎重报名,报错不予退费)。
具体预报名名单详见附件1,如需报名,请咨询电话0771-3371956。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时间为2天。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现场确认报到及缴费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由单位派代表统一报到并缴费。
集中培训及考核时间:2018年1月13日-14日(另见课程表)。
(二)培训地点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罗文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其中:
1.现场确认报到地点:实训南楼二楼203培训科办公室;
2.集中培训学习地点:实训南楼附楼2楼204教室;
3.考核地点:实训南楼附楼二楼,具体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到确认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报到时需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上交岗位证书原件和见证取样继续教育培训统计表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费。各单位收集好相关材料(单位可安排人员统一办理),报到时统一交给会务人员审查。
注意:发票需要开单位名称的,请带上单位开票信息,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考试考务费等)160元∕人,由我院代收,要求在报到时交清(POS机刷卡交费),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18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参培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选择期次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三)联系方式
1.培训班会务事宜联系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毛老师,联系电话:0771-3371956
附件1.2018年第1期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继续教育预报名名单.xlsx
2.见证取样继续教育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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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