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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见证取样人员

发布日期:2015-12-24    点击:

驻市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6年南宁市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网上报名已启动,为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网址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www.gxzljd.com)。登录网站,点击“检测人员培训报名管理系统”,以工作单位为主体统一登录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请需参加培训的学员以工作单位为主体统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我院根据学员网上报名先后顺序安排期次培训,各期现场报到、培训时间及学员名单请登陆“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通知公告”或“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查看。对于已在网上报名却不按期次参加培训的学员,在下阶段的培训中将不再安排。
三、培训对象
(一)岗位培训对象
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尚未取得《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且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且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
五、联系方式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毛老师、王老师、沈老师,0771-3831536,3820223,3820213。
 
 
 
         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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