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学员:
2016年6月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办证工作已办理完毕。根据区住建厅培训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领证、增项办证及监理员办证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领证事宜。凡领取2016年上半年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学员(含增项考试成绩合格且已按时提交已考岗位证书的)的证书,须出示领证人的有效证件;单位统一领证的,须出具介绍信(加盖公章)。
领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领证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开云网页版界面·开云(中国)实训南楼附楼401办公室。
注:考试成绩已在“培训信息”栏公布。
二、增项办证。对增考合格并已按时提交已考岗位证书的学员,由我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统一代为办理岗位增项;尚未提交已考岗位证书的,培训科不再代办岗位增项。自行办理岗位增项的学员,需取得增项证书编号(见附件),由所在企事业单位登录自治区住建厅培训中心网站系统进行申报后,再按程序到区住建厅培训中心办理。
三、监理员办证。对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将保留考试成绩信息,不颁发监理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仅公布合格人员证书编号(见附件)以便日后办证用。办理监理员岗位证书的要求:
1.毕业后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
2.按规定程序办理。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培训中心规定,我院不得代办监理员岗位证书;符合办证条件后,须由所在企事业单位登录自治区住建厅培训中心网站系统进行申报后,再按程序到区住建厅培训中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南宁市未办增项学员编号及监理员编号.xls
2.2016年上半年北海玉林市未办增项学员编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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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9月26日